双清区检察院三条措施促检务公开

【时间:2016-03-24 14:5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赞波)3月24日,双清区检察院官微又发送了检务公开的“蛋糕”,分享了该院在创建省级健康单位中的经验和做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近两年来,该院将检务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注重疏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秩序,提升公开效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互联网+,疏“堵”

  依托“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疏通与群众联系的堵塞渠道。双清区检察院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导向,以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检察宣传、检民互动为重点,在人民检察信息公开网上,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热点案件、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民生案件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地公开。2015年以来,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828件,重大案件信息12件,终结性法律文书88份。先后开通了“双清检察院门户网站”、“双清检察官方微信”、“双清检察手机报”,“双清检察微博”等信息平台,开拓群众监督的新渠道。2015年至今,在这些信息平台上发布或转发工作动态检察职能百余条,向社会发出权威的检察之音。同时注重网络民意的收集和互动,与在本地有影响的网络名人深入沟通交流,透过这些“大V”了解民众关心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拆迁腐败案等热点问题。以“邵阳新闻网”、“大邵论坛”、“资江论坛”等本地有影响的网站论坛为重点,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消除群众的困惑,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

  建立机制规“乱”

  为防止在检务公开中出现决策乱、秩序乱、责任乱的局面,双清区检察院建立三项机制,规范检务公开。建立检务公开的领导机制,检委会下设检务督查室为检务公开的专门机关,负责检务公开形势的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分配检务公开任务,强化决策指挥。出台《检务公开管理办法》以“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特例”为原则,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都做详细、明确的界定,为检务公开立了标尺和规矩。建立了责任分工机制,以“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为原则明确了业务部门对案件文书信息的初步审核,案管中心对程序性信息和重大案件信息的审核,政工科对外网宣传稿件的审核。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将检务公开纳入岗位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并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规范的,严格追究责任,提升干警的检务公开意识。检务督查室在每月月底对各部门检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结合热点,促“效”

  双清区检察院注重用“巧”检务公开,结合热点,放大公开成效。将检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政策热点密切结合起来,坚持以“开门”搞活动的方式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来保证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总结经验和发现不足,接受群众评判,监督,注重让群众获得参与感。注重与职务犯罪热点结合起来,让人民监督员,检务评议员更深地介入职务犯罪侦查、逮捕、起诉工作,对发案单位、发案地区注重查找监管漏洞,补齐监督短板,尤其注重保障发案的村、社区街道的群众及被害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注重与热点刑事案件结合起来,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杀人、伤害、贩毒等热点刑事案件以及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的重点案件采取到当地召开检务公开评议会、庭审进社区等方式,确保群众的参与,争取群众的支持,维护当地的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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