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逼人传销 致富梦破还获徒刑

【时间:2016-03-16 17:0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一本科毕业女大学生,原本是被骗入传销的被害人,被洗脑“升官”后,加害首个对象竟是其闺蜜同学。3月14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劳丽仕、白堃晟、冶炼金犯非法拘禁罪,皆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劳丽仕系90初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后不久,即被同是广西老乡的被告人白堃晟骗入冠名“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并被成功洗脑成为得力传销骨干。被告人劳丽仕与被害人李某是小学至大学的闺蜜好同学,2015年8月劳、李的一次微信聊天中,劳获知在东莞常平一私企务工的李很不满意目前的工作,觉得自己是正规大学的学士本科毕业生,却与小学或初中毕业生干同样的流水线粗活累活,既不包住也不包吃,月薪4千元,李心有不甘。此正中劳下怀,因为劳正愁发展传销下线没有合适人选,劳即一通美好谎言,以台湾老板在邵阳市投资兴建“统一”方便面工厂求贤若渴,正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买五险一金、包吃包住、月薪5千元。李对闺蜜劳的所说信以为真,当月底其即被劳骗至邵阳市传销窝点,劳将李的手机搜缴保管,李被劳的同伙白堃晟、冶炼金拘禁一室强行授课洗脑,强迫缴纳3900元无任何实物的“产品费”。每每李哀求他们放她回家时,都遭到拒绝与言语恐吓。

  次月3日,李以苦肉计托词肚子疼,并向他们保证听话不跑,得以被带出来看病。当步行经过一大型超市时,机智的李突然冲入其中,并向市民求救报警。随后跑来的劳、冶要求带走李某,得到群众保护未果。10余分钟后接警民警赶至现场,解救了被害人李某,并先后将被告人劳丽仕、冶炼金、白堃晟抓获归案。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冶出资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精神损失费、路费等合计5千元,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和解,法院据此依法对3被告人作出从轻判决。

  以案说法: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79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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