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被判管制一年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徐可 李丹枝 )李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开设诊所非法行医,在被卫生局行政处罚三次后仍然继续非法行医。近日,大祥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李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1年至2014年期间,李某在未取得《医生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大祥区砂子坡开设诊所非法行医。大祥区卫生局于2011年12月1日、2012年7月31日、2014年10月11日分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诊所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处以罚款,但李某仍继续非法行医。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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