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一反渎职侵权案件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汤力平)近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刘某玩忽职守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反渎优质案件”。
刘某系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某中队副中队长。2014年5月20日,刘某带队进行路检路查时,拦停了湘K3***6货车,未按规定检查该货车的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对该车仅罚款500元后予以放行,导致该货车在牌证已被注销、多年未进行年检的情况下继续营运,于2014年7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该事故被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刘某对该事故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程序合法,规范执法。进入初查后,承办人迅速调取事故调查的全部书证,当即对多名证人进行询问,梳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同时,主动向县人大、县政法委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减轻了办案压力。侦查过程中细致入微,从数千张路检路查执法照片中成功寻找到拦停湘K3***6货车的照片,佐证确有当次执法及责任人。确定犯罪嫌疑人后,讯问、取证一气呵成,迅速侦查终结。刘某最终获法院有罪判决。
刘某玩忽职守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邵县交警大队从该案吸取教训,严格规范路检路查,清查各种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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