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司机疲劳驾驶 瞌睡瞬间酿造悲剧

【时间:2016-01-08 16:5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男子长途驾车,疲劳瞌睡仍硬撑驾驶,结果闭眼瞬间酿造重大交通事故。1月7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申挚鹏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5年2月18日,被告人申挚鹏驾驶一商务车由河北省出发前往云南昆明。次日清晨6时许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邵阳段时,由于长途驾驶劳顿,申已经非常瞌睡,极需靠路边应急停车带停车休息,但其过于自信,认为自己能够坚持驾驶至沿途下一个服务区再停车休息。就在这个思维想法后不久,申的极度瞌睡造成自己瞬间闭眼,结果车辆失控冲出右侧路肩护栏后仰翻于路外护坡下,造成车上陈某当场死亡与多人受伤。经交警勘查取证认定:肇事司机申挚鹏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鉴于被告人申挚鹏案发后不顾自己头部及全身多处受伤,积极努力地救治伤员,并主动到交警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督促家人筹款与被害方全部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及时先行赔付受害方共计33.7万元,对方对其过失犯罪行为表示谅解,法院乃依法对被告人申挚鹏从轻判处缓刑处罚。(彭燕如彭宏发)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67条第1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9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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