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春:不放手 下狠手 做推手

【时间:2015-12-24 09:2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曾旭辉   潘帅成  张朱北)现年44岁的刘海春,是绥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2011年被评为“湖南省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2013年、2014年被评为“全市社会化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打击盗骗毒、全力保民安”暨“秋冬会战”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刘海春和同事们一起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起,查处吸毒案件5起,打击处理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为平安绿洲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严打贩毒不放手

  “秋冬会战”开展以来,刘海春走访群众60余户,结成亲密对子25户,从中收集涉毒犯罪线索50余条。10月17日,刘海春获得线索,抓获一名贩毒嫌疑人李某,缴获冰毒18.6克。经审讯,李某的毒品是从一名外号叫“大脑壳”的男子手中购买的。刘海春经多方调查走访,查明“大脑壳”真名叫谢某,曾因吸毒被打击处理过,有一定的反侦察力,多次逃脱警方的抓捕。11月5日晚,刘海春获得情报,吸毒人员邓某将在长铺镇绿洲中学门口的民居楼内向谢某购买毒品冰毒。刘海春带领2名同事事先埋伏在楼顶,晚9时许,谢某出现在民警视线中,刘海春迅速扑上去一把将谢某按倒在地上,当场缴获毒品冰毒3.2克。随后,刘海春迅速将谢某带离现场。他分析,随后肯定会有吸毒人员来找谢某购买毒品,他带领民警继续蹲守在现场,至次日凌晨,接连抓获前来购毒的吸毒人员6名。

  12月3日早晨5时许,刘海春接到举报,贩毒嫌疑人杨某住在长铺镇某宾馆内准备交易毒品,他立即带领4名民警前往抓捕。来到现场后,刘海春发现杨某反锁了房门在里面睡觉,他分析如果强行破门而入,杨某可能会利用开门的间隙销毁证据甚至跳窗逃跑。为避免发生意外,刘海春安排其他民警守住房门,自已不顾危险从宾馆窗户下面的河堤上利用竹杆攀爬进入房内,将还在熟睡的杨某抓获,当场查获毒品冰毒14小包,净重7.75克。

  强制戒毒下狠手

  吸毒人员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乱源之一,他们多为社会闲散、下岗的无业人员,无任何经济来源。为筹集毒资,不惜铤而走险,妨害社会秩序,扰乱社会治安,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刘海春碰到这些人员,总是将他们抓捕,送进强戒所戒毒。

  11月7日早8时许,刘海春了解到长铺乡游家村吸毒人员陶某回到家中,他立即带领民警前往抓捕。陶某发现抓捕民警后,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逃进了屋后的山中。刘海春紧追了一公里多山路,最后将累瘫在地的陶某抓获,陶某被依法强制戒毒。

  12月10日,刘海春只身一人在外办事时,在长铺镇南站附近发现曾于2012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苏某。刘海春马上对其进行跟踪,发现苏某上了一台的士,他立即驱车跟踪,在一处红绿灯路口,他故意将车别在出租车前,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假象,当毫无警觉的苏某和出租车司机一起下车察看时,刘海春立即将苏某控制。当时苏某身上带有九千余元现金,苏某提出把钱送给刘海春求他放过自己时,被他义正言辞地拒绝,并亲手将苏某送进了强制隔离戒毒所。

  宣传教育做推手

  在严打涉毒违法犯罪的同时,刘海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做到拒绝毒品、健康生活。“秋冬会战”开展以来,刘海春还与禁毒民警一起充分利用人口集中流动期间,上街道、入车站、进学校认真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签定家庭禁毒承诺书150余份。刘海春还深入绥宁一中、二中、民族中学、世贤中学等为学生进行现场解说,播放禁毒宣传光碟,他的禁毒宣传教育深受广大群众、学校师生的欢迎。由于禁毒宣传到位,近年来,该县没有在校学生吸食毒品现象。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