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林地采石 男子自首被处罚金六万

【时间:2015-12-01 15:5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朱黎源)唐林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非法占用林地采集石料。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判决:被告人唐林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006年,被告人唐林与他人租用了毛力冲村华岭山地段集体所有的园艺场的土地开办采石场,并注册成立了“新邵县毛力冲采石场”,办理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唐林为独资企业投资人。2009年,新邵县林业局将毛力冲村园艺村规划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并在2012年将部分地段规划为生态公益林。2012年11月19日,新邵县林业局准予毛力冲采石场临时使用林地0.667公顷,用地期限为二年。至2015年2月,毛力冲采石场占用林地范围超过许可面积。经鉴定,此次占用土地面积共计45.8亩。其中林地面积16.8亩,防护林面积7.2亩(属省级生态公益林)。经对比,办理手续的区域不属于省级公益林范围,被占用的林地植被和土层已严重毁坏。案发后,被告人唐林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林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有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己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唐林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唐林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庭审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情节以及唐林的悔罪表现,对其可单处罚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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