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抗法死要面子 放跑舅舅自己获刑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民警在婚宴上要逮捕负案在逃的新郎舅舅,新郎见之暴力阻扰,结果逃跑的舅舅被通缉,自己没进洞房却进了牢房。近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曾孝仕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曾孝仕系邵阳市90初小伙子,2015年3月10日是其与女朋友举行结婚喜宴的婚庆日子,事前新郎新娘各自向亲朋好友逐一发送了请吃喜酒的请帖。新郎曾孝仕一舅舅李某因十余年前与他人发生纠纷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公安机关批捕一直在逃。曾与舅舅李某感情很好,李获讯外甥曾新婚大喜,即怀着侥幸之心偷偷溜了回来,打算庆贺完外甥的婚礼就潜逃外省。然而被害方一直在苦苦寻找李某的踪迹,除了每年的春节、中秋节、清明节,李某至亲的婚娶与治丧,自然是他们侦察的重点。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他们在曾的婚礼上发现了李某时,立刻向案发地公安机关作了报告。便衣民警迅疾赶到,在确认李某后即出示警官证与逮捕决定书,准备对重大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逮捕。此时同桌的新郎即被告人曾孝仕,认为民警到其婚礼现场逮捕自己舅舅太不给面子,即带头煽动亲友暴力阻挠公安干警执法,并将逮捕证撕毁,造成婚礼现场一片混乱,致使犯罪嫌疑人李某趁乱逃走。婚礼之后众多客人散去,民警对涉嫌妨碍公务罪的新郎曾孝仕果断予以抓捕。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判决。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