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同流合污 死猪肉竟敢售卖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2名广西博白男子纠集2名湖南邵阳男子,唯利是图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竟沆瀣一气售卖死猪肉。近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彭某、杨某、罗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判处彭某徒刑3年、罚金20万元,杨某徒刑2年、罚金5万元,,罗某徒刑1年6个月、罚金3万元。
同为广西博白县人的被告人彭某及林某(批捕在逃),见自家乡邻开办的养猪场,常有很多死因不明的大肥猪被掩埋处理,想到市场肉价那么高,就想廉价购买加工销售获取暴利,2人联系上湖南邵阳人杨某、罗某,4人达成口头协议:由彭出资2万元并提供冷库,占40%股份;林出资2万元,负责收购死猪,占30%股份;杨、罗各出资2万元,负责宰杀加工,共占30%股份,并每月拿9千元工资;事后杨、罗未出资,只拿每月9千元的工资。3名被告人自2014年7月起,在博白县一黑加工窝点,将非法收购死因不明的肥猪,宰杀加工出3吨猪肉储存于冷库准备出售。
此前的2014年3月,彭某与林某在其博白县的黑加工窝点,加工生产了一批约10吨没有检验检疫票、死因不明的猪肉,运至邵阳市销售给了一食品加工店,后因知情群众匿名举报,有关执法机关将其及时查封并销毁。此案因此案发,被告人彭某、杨某、罗某相继落网;对在逃的同案嫌犯林某,公安机关正在努力追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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