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两元大动干戈 获刑两年悔之晚矣

【时间:2015-10-26 08:4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一小伙逮着别人的过失,纠集人员小题大做闹事,结果害人害己。近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夏晨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夏晨阳系邵阳市90初小伙子,虽然高考失利只考上一所中专,但其失意不失志,一边读中专或工作,一边参加大专与本科的自学自考,并顺利拿到了本科文凭。夏凭着自己刻苦努力学就的真才实学,2014年5月,参加了邵阳市一知名大型民营企业白领管理人员的招考,并在百余名竞考人员中,闯过笔试面试,赢得了该岗位唯一的一个指标。征战的如愿以偿,让夏欢欣鼓舞,为此,其特请亲朋好友到该市一酒店吃饭喝酒共赏喜悦。席间,频频接受敬酒祝福的夏喝酒很是爽快,自以为酒量不错,但席后酒的后劲使之兴奋异常。夏在对酒席结账时,发现该店前台工作人员多算了2元的餐位费,便忿忿不平,发起酒疯来。酒店及时认错并减去了多算的2元钱,但夏得理不让人,为区区2元钱竟电话纠集来数名“朋友”寻衅滋事,带头将前台电脑显示屏、电话机、POSS刷卡机推倒。见酒店老板报警,夏与几个年青的哥们还动手殴打了店老板刘某。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伤害为轻微伤;被损坏财物价值2200元。

  酒醒后,被告人夏晨阳及其亲属积极筹钱,及时赔偿了被害人及酒店的一切损失,并一再向对方赔礼道歉,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另庭审中夏晨阳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缓刑判决。

  在被告人夏晨阳违法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其考取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即对夏作出解聘决定。手捧解聘书的夏,眼泪扑簌簌地忏悔:“好不容易考上一份心仪的工作,竟被自己因2元钱小事搞砸,还成了犯罪分子,我好后悔!”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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