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法院依法审结货梯故障致促销员九级伤残赔偿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海浪 王蓓)超市导购员在运送货物途中,因货梯发生故障引起叉车移位卡伤左脚致九级伤残,雇主推卸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10月9日,北塔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原告蔡某获赔3万元工伤赔偿款。
原告蔡某原受雇于被告湖南某商贸公司,在邵阳市某超市江北店小家电专柜任导购员。2013年1月15日,蔡某在搬运小家电货物时,因货梯发生故障叉车突然移位卡伤左脚,造成左胫骨干骨折。事发后,蔡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经鉴定,蔡某构成九级伤残。经法院调解,蔡某就人身损害一事与超市达成赔偿协议。后蔡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期间受伤,其雇主湖南某商贸公司及邵阳地区代理商刘某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遂在事发后的两年里多次上门协商相关事宜,但均遭到雇主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蔡某只得诉诸法院。
立案后,考虑到蔡某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迅速组织调解工作,一面积极协调被告湖南某商贸公司与代理商刘某之间的沟通及责任划分问题,一面从法律及事实角度向蔡某就其诉请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析和释明。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顺利达成协议,原告蔡某仅在立案20天后便拿到了赔偿款,艰辛的维权路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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