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上升 戴谋虎)9月21日,隆回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现年19岁的少女李某,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今年4月1日晚,李某到隆回县某酒店找朋友“晶晶”玩,走进房间看到有几个男子在吸食冰毒,李某也过去吸食了几口。第二天早上,李某与房间几名男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被几名男子殴打。在其他人走后,李某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靠窗户的一张床单后离开房间,烧毁床垫及床上用品、椅子、电话机等物品,经隆回县价格中心认定,被烧毁财物价值人民币23488元。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