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者溺水身亡 渔场老板担何责

【时间:2015-09-29 09:1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周泉 曾令旭 李波 林京)武日前,在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疏导和调解下,湖北籍男孩廖某溺水身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由渔场老板王某赔偿死者亲属各项费用22500元,一起异地打工溺水身亡的矛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廖某系湖北省恩施市一农民,现年22岁,今年正月到武冈市展辉中央新城打工。8月28日下午16时许,廖某和同伴覃某在新光村新光渔场钓鱼时,廖某因钓鱼竿被鱼拖下水,在捡鱼竿时不慎溺水身亡。8月30日上午,从湖北赶来的死者亲属急冲冲地找到水西门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处理,调解员热情接待并安慰了他们。

  考虑到死者亲属系外地人,人生地不熟,调解员又马不停蹄地赶赴渔场调查了解情况。8月31日下午,水西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会上,调解员要求双方提出自己的诉求,廖某亲属提出赔偿30万元的要求,理由是廖某在武冈打了一年工,应该按照城镇户口进行赔偿,但又提不出证据证明;渔场老板王某提出廖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不注意安全溺水身亡,渔场没有任何责任。双方唇枪舌战,各执己见。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后,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依据向在场的人进行了宣传和解释,并分析了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调解员和新光村委干部一起做渔场老板王某的思想工作,要求王某适当承担部分责任。廖某亲属考虑到廖某本人的过错和鱼场老板王某承包渔塘亏损、又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实际情况,把诉求也降到最低。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疏导下,双方均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达成本文开头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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