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 索赔几多艰辛

【时间:2015-09-29 09:1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周芝 通讯员 付权)2013年8月12日,对于洞口县谢某一家是不幸的一天,一场车祸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巨额的医疗费,赔偿的推诿扯皮,更是雪上加霜。

  2015年7月22日,经过近两年的时间,借助法律的武器,这一家终于追得赔偿,困窘的家庭冒出了希望的火花。

  撞上出租车,索赔无果

  2013年8月22日,谢某搭乘其父驾驶的摩托车行驶到交叉路口路段时,与杨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谢某受伤,两车受损。事发后,谢某被送往洞口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后转往邵阳市中心医院和长沙湘雅二医院住院治疗。

  2013年8月27日,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杨某在临时停车后再次进入道路时未让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是构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而谢某的父亲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谢某没有责任。

  然而,由于肇事车辆为出租车,该车辆的所有人为洞口县桔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导致受援人索赔困难,杨某与桔城出租车公司都不愿意赔偿,索赔无果。

  借法律利器,讨回公道

  谢某的家人想到了之前在街上领到的法律援助宣传单,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法律武器讨回公道。于是,谢某的父亲来到洞口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洞口县法律援助安排湖南桔城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来承办该案。

  朱律师接受指派后,详细了解案情以及谢某所持有的证据。在案件的实际承办过程中,因考虑到谢某伤情愈合不稳定,司法鉴定所不能出具伤残鉴定书,而赔偿是要根据伤残程度来计算的,故建议谢某暂时不要起诉,待其恢复后再做鉴定,然后再起诉。

  2014年8月,谢某前往湖北鉴定精神状态和智力水平,鉴定结果为颅脑损伤所致智力障碍。2014年10月,邵阳市雪峰司法鉴定所对受援人伤情作出鉴定,谢某损伤程度构成一个三级伤残和一个四级伤残。据此,一纸诉状,将杨某、洞口县桔城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洞口支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并定于2015年2月10开庭。但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支公司对邵阳市雪峰司法鉴定所鉴定的伤残等级不服,申请重新鉴定,这导致庭审中止。之后受援人只得再次去长沙做鉴定,鉴定其精神状态以及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关联。5月27日,湖南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受援人构成五级伤残,并与2013年8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015年7月22日,案件再次开庭,谢某向法庭提出了22万元赔偿额的意见。最终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保险公司赔偿受援人损失170884.38元,被告桔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受援人11459.74元。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办案过程曲折艰难。一是该出租车辆的使用人与所有人推诿扯皮不愿意承担责任;二是在受援人治疗过程中法律意识的缺乏,致使相关医药票据没有保留,使得索赔缺乏依据;三是维权过程漫长,尤其是司法鉴定。但最终通过法律手段讨回赔偿,让法律更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同时也让援助对象看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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