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不合格难提成 员工拐巨款获重刑

【时间:2015-09-07 10:0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 ( 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 一男子因工作疏忽造成公司损失,而被单位依规扣除此单提成等,为泄愤懑其拐走公司15万余元货款报复。近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田稻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田稻丰系邵阳市一百货公司聘用合同制采购员。2012年初其进入该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勤奋、爱岗敬业、业绩出色,当年底即被公司提拔为采购主管。2013年田因工作疏忽大意采购回来的一批食品被查出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认为田对此负有责任,决定扣发田此单采购业务的提成、奖金等共计6万余元。田不服,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即不满生怨。冲动是魔鬼,为报复公司,当年12月份,田将公司汇入其银行账户的15万多元货款据为己有,不辞而别远逃广东,并将侵占公司的此笔巨款用于赌博解闷全部挥霍。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湖南省职务侵占罪的现行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万元;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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