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任性”“零容忍”

【时间:2015-08-06 16:2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侯飞辉)“陈某某,你已超出新邵县社区服刑区域,你必须立即赶回司法所,说明原因,接受训戒。”日前,新邵县司法局太芝庙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社区矫正GPS定位系统发现一社区服刑人员超越服刑区域的行为,立即对该服刑人员拔打电话。

  为严肃社区服刑人员纪律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威慑力,太芝庙司法所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从严处理。为管好人,不脱管、漏管,该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专属档案,做到一月一更新,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生活思想动态。通过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不定期走访、电话问询、信息化核查和社区(行政村)辅助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进行掌控;对思想有波动、行踪有异常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上报并予以处罚,决不心慈手软。在每月集中学习时,反复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外出需报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批准,否则将受到警告处分。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将受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该社区服刑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返回司法所,说明了原因,并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不违反社区矫正纪律,好好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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