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结伙闹市行抢 同庭受审双双获刑

【时间:2015-08-04 17:4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莉彭 宏发)两结拜兄弟结伙行抢,结果弟弟落网,牵出哥哥。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日前,该院以犯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黎崖、康丰有期徒刑2年、1年,并分处罚金3千元与2千元。

  被告人黎崖、康丰皆系80末进城务工青年农民,两人在共同的务工中结识、相好并结拜为异姓兄弟,工余常结伴网吧、歌厅、餐厅玩耍,月光一族。今年3月28日是周六休息日,上午黎崖叫康丰带钱称一起到网吧去玩,花费的一半下月发了薪水再还他,可康的钱也花光了,二人即密谋再次结伙抢夺捞钱。随后黎、康上街游荡寻找目标,准备伺机行抢。在该市原东风饭店繁华地段,黎见年青妇女姜某独自慢悠一边行走,一边玩微信,即示意康选姜下手。二人从后悄悄跟上姜,康故意轻碰姜右后侧,在姜本能驻步回顾时,黎在左侧闪手拽下姜的金项链就逃跑。在姜奋力追赶时,康跑至姜前设阻,使黎逃脱。姜在群众帮助下将康扭送公安机关。康在视频铁证下供认不讳,并引领民警随后将黎抓获。经取证,黎、康上月底以同样手段在同地抢夺了女青年潘某金项链一条。经鉴定,两条被抢项链合计价值7990元。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7条第1款: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5条第1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26条第1、4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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