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邻工地居民清晨上厕所时摔伤 究竟该如何赔偿?
“法庭”现场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现在开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双清区湘运新村社区里的空地上响起。7月17日上午,双清区人民法院把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社区,给30多位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承包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建设,在开挖土石方后未填平,也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紧邻工地的居民李某清晨上厕所时摔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湖南某建筑公司、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李某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遂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被告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连带责任。
法院立案后,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教育意义,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里进行,让社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习法律知识。开庭前,承办法官又到案发现场调查了有关证据,为开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阶段,法官对这起健康权纠纷当庭宣判。因湖南某建筑公司施工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原告李某健康权遭受损害,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且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原告李某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的过程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造成自己摔伤,应承担次要责任。被告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法院遂作出了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赔偿原告李某损失11.1万元的判决。
“在社区门口就能观看庭审现场,真正体会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这种普法形式非常好,我们非常喜欢,希望能成为新常态。”庭审结束后,居民刘女士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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