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持“B2”驾照开中巴车 被记12分拘留七日

    【时间:2015-07-13 09:3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波 伍先安 通讯员 唐新志)7月3日早上6时,新邵县的驾驶员刘某林持“B2”驾驶证驾驶湘E254XX中型普通客车从太芝庙乡扶锡村驶往社中村,途经乡政府门口路段时,因准驾不符被新邵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和太芝庙乡工作人员查获,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7月3日,新邵县公安交警大队陈家坊中队全体民警联合太芝庙乡工作人员,在该乡的辖区道路重点检查过往客运车辆。

      8时30分许,接群众举报,一台太芝庙至扶锡的客运中巴车辆可能存在准驾不符,执勤民警见此情形,兵分二路,一举将该车驾驶员查获。经查明,该车驾驶员持B2驾驶证驾驶大客车,准驾不符,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陈家坊中队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录入电脑,驾驶证记12分,依法注销其大型货车的准驾资格,并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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