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检察院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5-06-17 15:5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小军)近年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等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犯罪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52件77人,相对不起诉6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9人。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时,对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该院设定了六个月至一年的考验期,如果考验期内能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考验期满后,该院将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档案进行封存。这一举措,使一些中途迷失的孩子能重新回到学校,完成学业,获得了社区、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孩子的从轻处理,现在我的孩子已通过高考,考取了他满意的大学”,一位因义气而参与打架斗殴的未成年人母亲对该院办案检察官如是说。该起案件当事人姓刘,因参与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该院起诉,办案检察官在接过案卷查阅后,认为这起案件系未成年人案件,且双方达成了和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遂走访了社区、学校、被害人家属等地方听取意见后,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使其能够重新回到学校读书。回到学校后,刘某发奋学习,最终考取了自己满意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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