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两支枪 获刑四年半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徐可)近日,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4年3月11日,邓某(另案处理)向夏某提出购买两支枪。当天下午,夏某交给邓某一支仿六四式黑色手枪、一支散弹枪及子弹三发,邓某支付枪款2.6万元。邓某携枪弹于次日凌晨被警方查获致案发。
法院认为:夏某违反枪支管理法,非法买卖枪支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夏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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