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非法行医 被判管制两年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徐可)袁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诊所非法行医,在被区卫生局行政处罚三次后仍然继续非法行医。近日,大祥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袁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袁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大祥区红星社区开设“袁医生诊所”非法行医。大祥区卫生局于2012年5月14日、2013年7月15日,2014年9月23日分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诊所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处以罚款,但袁某仍继续非法行医。
法院认为:袁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后,仍然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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