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侧记

【时间:2015-06-01 09:3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勇 王毅 周盖雄)“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创新力度大,工作做得好,做得实,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5月26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干部肖洪泰来市中院开展执法工作检查时,对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自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该院探索和创新各种制度和措施,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依法审理未成年人案件75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101人,在法官的帮助和教育下,其中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30人,判后43人正常上学或找到工作,让一大批失足的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2014年,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艰难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步入新轨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具有很强的探索性,该院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始终坚持探索、巩固、提高的原则和方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步入新轨。

  “对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来说,庭前调查和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充分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状态以及其家庭社会背景,才能准确把握未成年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范才友认为。

  2013年8月,该院与市综治委、公安、检察、司法、共青团联合下发了《邵阳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均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在庭前开展调查,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以全面把握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动态、性格特点、家庭状态、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受教育程度等,找出犯罪原因,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法庭教育奠定基础。

  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张某防卫过当一案中,因被害人周某在酒后无故对张某进行殴打,并用石块砸张某要其跪下,张某被迫反抗,用小刀将周某刺伤后致其抢救无效死亡。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张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开庭前,该院委托张某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通过调查,承办人员发现,张某案发前系省重点中学邵阳县某中学实验班的在读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较好,为人忠厚诚实,老师与同学对他评价都较好,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一方进行了充分的接触,并表达了进行经济赔偿的意愿。

  在掌握这些情况后,合议庭经过多次积极协商和沟通,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张某也得到周某家属的谅解。该院依法对张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张某及其家人因张某能够重新返校读书感动不已,而被害人家属对法院的判决也表示满意。

  为切实把“软”措施“刚”性化。该院出台了《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少年审判工作庭审释法明理十条》、《庭后跟踪帮教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在庭审活动的各个环节,承办法官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及其家庭状况,因人而异制定教育挽救计划以及回访帮教方案,做到一人一计划,一人一方案。

  制度创新结出了累累硕果。近年来,该院审理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101人中判处无期徒刑4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35人,22人被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8人。审理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当事人3人。所有案件均做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真情帮教,为失足少年铺就回家路

  “刘法官,感谢你们对我儿子的帮助和教育,现在他找到了工作,信心足,干劲足。”2015年1月7日,当刘劲松、周丽红两位法官到未成年被告人柳某家回访时,柳某的父母感动不已。

  未成年人柳某因参与与聚众斗殴,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考虑到柳某在执行缓刑期间已经成年,为了帮助其尽快树立生活信心,开始新的生活,在充分了解柳某本人及其父母的意愿后,经承办法官多方联系,协助柳某在邵阳市某建筑工地工作找到了一份工作,由于柳某工作积极,刻苦努力,很快成长为公司一名优秀的塔吊操作员,每月工资五、六千元。

  在此期间,承办法官刘劲松等人不仅及时帮助柳某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而且经常主动与柳某联系,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化解他心中的疑惑,鼓励他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使他逐渐甩掉了思想包袱,开始了崭新的人生。

  对于该院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来说,每一起案件的审结,意味着新挑战的开始。该院每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尤其是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均要求承办法官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制作详细合理的帮扶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帮一把,再扶一程,切实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

  为切实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该院还主动与学校开展院校共建活动,联合基层法院在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签订法制教育协议,选派思想素质好、审判业务精、宣传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举行法律咨询会,对学生进行直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并建立了法制qq群、“青少年维权热线”等举措及时帮助青少年化解成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少年审判工作,关键是要处理好惩罚与保护的关系,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尽量远离犯罪,让已经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都能深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为孩子们筑牢回家的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南飞如是说。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