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检察院注重帮扶教育依法对一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

【时间:2015-06-01 16:2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周学伟 钱卫华 周巧娟)“我们要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能毁了他的前途。”隆回县检察院办案干警如是说。近日,隆回县检察院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嫌盗窃罪的在校学生孙小南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使其重返校园。

  5月1日,犯罪嫌疑人孙小南在网吧上网时,趁网吧包厢内的吴新、容方睡觉之际,将二人放在电脑桌上的一台华为手机和一台苹果5S手机盗走,并迅速逃离现场。一周后,孙小南将盗窃得来的两台手机分别以1500元和200元的价格卖给手机店,所得赃款用于还债和上网。被盗的两台手机经隆回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格为3956元。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孙小南系某中学学生,且于6月11日将参加高中毕业水平考试。经过承办人对孙小南教育开导,其表示认罪悔罪,承诺如果能重返校园,一定会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踏实做人。在该院的主持调解下,孙小南积极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综合以上因素考虑,隆回县检察院通过和公安部门协商、沟通,并结合走访孙小南所在学校、找其家长进行谈话之后,依法对孙小南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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