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检察院追捕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时间:2015-05-29 09:3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周学伟 钱卫华 周巧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经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隆回县检察院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7月31日晚,隆回县金石桥镇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应朋友的要求纠集五名男子参与了斗殴,当地派出所当场抓捕了张某等数名犯罪嫌疑人,而李某在警察到达案发现场前逃跑。当其他犯罪嫌疑人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办案人员发现,公安机关遗漏了参与纠集人员斗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应当对其进行追捕,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意见书,并督促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县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