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检察院宽严相济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时间:2015-05-15 15:5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曾桂荣 罗少立)5月14日,武冈市检察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陈某某向法院提起公诉,对罗某某附条件不起诉。

  2015年1月6日晚,被害人毛某某在武冈市区某网吧上网时,见旁边肖某某(1999年6月15日生,在逃)玩游戏水平差,便出语嘲笑。没想到,此举激怒了肖某某,不一会其便纠集了陈某某(1997年4月14日生)、罗某某(1998年10月3日生)等五人找毛某某讨说法。见朋友遇到“麻烦”,陈某某便想展现“哥们义气”,将毛某某从网吧内拖到走廊上,朝毛某某头部打了一拳并踢了一脚。接着,除肖某某外的其他五人均对毛某某拳打脚踢,并将其打倒在地。殴打过程中,陈某某四次朝毛某某的头部等处猛踩猛踢,并两次将毛某某抓起重重地摔在地上。经鉴定,毛某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根据刑诉法规定的“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监护教育等情况,经过严格审查与慎重研究,决定对陈某某提起公诉,对罗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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