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上门索债遭殴打 法院明辨是非来维权

【时间:2015-05-07 16:4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凯军 王蓓)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却因为“老赖”的嚣张气焰,上门索债的债主反倒成了“冤大头”。近日,北塔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因债主上门索债被打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韩某、蔡甲、蔡乙连带赔偿原告翁某医疗费、误工费及护理费等共计一万七千余元。

  被告蔡甲与蔡乙系父子关系,被告韩某系蔡甲的母亲、蔡乙的祖母。2014年9月18日,原告翁某独自一人上门向蔡甲索要其拖欠已久的借款,在交谈过程中,翁某与蔡甲、韩某产生争执,并因此发生肢体冲突,翁某被二人打倒在地。岂料,这场冲突并未就此结束,蔡乙突然从另一房间中冲出,加入混战,并手持一把带有铁脚的凳子对翁某实施殴打。本是上门要债维权的翁某,不仅借出去的钱没要回,反而遭到殴打住进了医院。经鉴定,翁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翁某基于其对蔡甲所享有的债权,而独自一人上门催收欠款,是正当、合法的民事行为。三被告在翁某上门催款时,不是耐心向其作出解释,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将翁某打伤,对该行为给翁某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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