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法院巡回开庭助春耕生产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春耕生产工作,4月8日上午,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渡头桥镇就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进行调解。案件调解成功后,周某对法官说:“为不耽误农时,你们这么远跑来给我们调解纠纷,我要为你们点赞。”
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系一个村组的邻居。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签订了一份调地换田协议,原告的地坪与被告的房屋相邻。2013年底,被告周某在房屋旁修建围墙,原告认为被告修建围墙侵占了其地坪,即上前劝阻制止,双方发生争执,原告先动手推倒围墙上的几个砖,被告见状将原告打伤,被告也有部位受伤。原告受伤后,用去医药费2525元,经鉴定为轻微伤,并建议伤休45天,后续医疗费用1500元。村委会、乡政府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未果,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7680元。
承办该案的王法官考虑到正是春耕生产时节,为使当事人诉讼不误农时农事,法官决定上门组织调解,对双方进行法律释名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周某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4800元。
据了解,双清法院针对春耕生产时节,及时推出便民措施。加大涉农犯罪打击力度,对破坏农村电力设施、灌溉水渠和销售劣质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行为从重打击。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采取电话立案、网上立案、庭前调解、就地调解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组织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开庭、调解,使当事人农活与诉讼两不误。加大执行力度,使胜诉方的权益尽快兑现,避免农民因资金紧张影响春耕生产。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宣讲与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积极向农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对发生的纠纷和法律疑惑,可随时通过电话向法官咨询。
入春以来,双清法院巡回审理各类涉农案件13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最快的一天结案,确保了涉农案件及时妥善处理,促进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