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办手续 就搬走你电脑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剑 刘万民)到政务中心办理业务,因没有达到办理条件,就将办公电脑显示器搬走。3月31日,隆回县桃洪镇黄某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3月30日下午15时许,隆回县中心派出所治安队接到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报警称,有一办事群众将其办公室的电脑显示器搬走,民警立即感到现场。经查,30日上午11时许,黄某在政务中心要求办理测绘房屋业务,由于不符合办理条件,业务员没有给其办理此业务。黄某就趁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下班后,将用于办公的电脑显示器搬到县政府接待室,政务中心一再催促黄某将显示器搬回,皆被其拒绝,严重影响了政务中心办公。黄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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