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共同吸毒 身陷囹圄丢了“饭碗”

【时间:2015-03-20 16:2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少立 许琼)拥有体面的工作,却不安生活现状,为寻求刺激染上毒瘾,不仅如此,还同他人一块吸食,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近日,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批准逮捕。

  现年四十出头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是武冈某金融机构的正式职工,工作稳定,家庭美满,在旁人看来应该生活得无忧无虑。不料,肖某某却嫌生活平庸无趣,竟尝试吸毒寻求刺激,几次吸食之后,毒瘾缠身。2015年2月10日中午,下班之后的肖某某闲来无事,便同两名“毒友”到其家中一起吸食毒品,殊不知此举已被群众发现。经热心市民举报,禁毒民警将正在吸毒的三人当场抓获。经查证,肖某某于2015年1月至2月期间,多次纠集马某、李某、邓某等人在其家中卧室吸食冰毒。肖某某当日被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可以料想,若罪名成立,肖某某将工作难保。

  检察官提醒:我国刑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是一种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容留他人吸毒,则构成犯罪。为了有效制止吸毒现象的蔓延,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设立了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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