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法院新年调解第一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胡传芳)“李法官,感谢您费心给我们调解了这起交通意外,让我们顺利出行”。2月25日,在这个国家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邵东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握手言和,肇事方李某现场支付现赔偿款1680元给受害方张某。
正月初六,李某驾驶的越野车与张某驾驶小轿车于金龙大道旁发生碰撞,对该起事故李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发生口角而心存芥蒂,当时经交警队处理未果。隔天,李某和张某来到邵东法院要求解决纠纷,立案庭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起诉标的额也小,建议将该案移送审判庭庭前调解。
调解中,为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告知其利害关系,双方的车辆损失都不大,且争议的差价就600元,双方各自退让几步建议双方不要义气用事,冷静处理。如果按照简易程序案件处理时间至少也要一个月,当事人需要往返于法院之间奔波,耗时费力;如果双方能够现在达成协议,将带来很大便利。双方当事人经过几十分钟的僵持,最终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赔偿张某1680元,从而使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成功调解,为新一年的工作开展了良好的开局。该院干警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将进一步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这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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