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仅一小时审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唐军武 钟黔林)1月19日,邵东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一起定作合同纠纷,帮助原告刘某拿回定作款7600元。
原来,早在2013年11月,原告刘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被告李某制作大理石灶台。工程完工后,李某验收合格,并同时向刘某出具欠条,注明“欠灶台款8000元,限于2014年9月付清”。但截至起诉前一天,经过多次催讨工程款依然未果,刘某遂决定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该案后,细心的张副庭长见刘某心情十分急迫,且系外地人,于是马上电话联系李某。电话中,李某称欠款属实,但灶台存在质量问题,不愿意付全款。经张庭长劝说后,李某立即赶往法院处理该案。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诉讼标的额不大,张副庭长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听取张副庭长的温和说理,理性释法后,李某十分赞同张副庭长的观点:“张法官,你说的对,你确实是为我们大家好,我听你的。”双方当即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案款7600元履行,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不到一小时。
法官说法:小额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一大亮点,是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的程序。省高院确定我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标的额暂定为8000元以下。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对及时化解小额纠纷、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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