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押还子债气不平 法官析理解十年心结

【时间:2014-12-30 10:2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铁石 贺力平)因十年前替子偿还借款,房屋抵押给债权人,事后对抵押一事后悔,当事人李某因此十年郁郁寡欢,经承办法官细致、无微的开导,终将李某的心灵抚平,12月26日,李某主动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李某之子何某欠孙某23000元钱,何某因未能偿还孙某借款,李某于2000年3月25日向孙某出具一份保证书,承诺在2001年春节前,如果何某未能偿还孙某的借款,李某愿意以住房做抵押偿还孙某。2001年春节过后,何某未能偿还借款,孙某及其父母孙世某和王某遂以抵押为由搬进李某住房居住。2007年6月1日,房改结束,该住房价值上升,李某于是认为孙某当初采用强迫威胁的方式逼迫其签订担保协议,并且孙某及其父母孙世某和王某当初搬进其住房是采取非法手段,强行侵占其住房。并于2014年11月17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主动向其释明:一是李某当初与孙某签订的担保协议是否系遭到孙某强迫威胁?二是孙某及其父母孙世某和王某是否采取非法手段强行侵占其房屋?三是李某是否能够提供相关证据?面对法官的几点问题,李某提不出足够证据。承办法官于是结合法理谆谆告诫,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李某提不出任何依据证明其当初签订保证协议是受到孙某威胁,就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李某因年纪较大,对法律的理解也存在偏差,故其一而再,再而三地找承办法官哭诉,承办法官也耐心地一一予以答疑,经过长达一个月马拉松式的开导。李某终于同意撤诉,并意味深长地说:你们的工作态度和热情我很佩服,我其实是不甘心孙某一家占了房子,所以就是要找找他们的麻烦,你们的开导解开了我的心结,我现在心里舒坦多了,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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