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赃不均窝里反 抢劫同伙进班房

【时间:2014-12-05 09:5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因诈骗他人钱财后分赃不均,被告人徐某纠集朋友以谈事为由抢劫同伙。12月4日,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26岁的徐某从初中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一次,在与朋友聚会时认识了一直在外帮人看风水的刘某,徐某马上感觉到了其中的“商机”,就拜刘某为师,跟着刘某学看风水、宅基地。但徐某觉得钱来得太慢,遂起了歪招,想利用此方法到偏远的农村去行骗,跟师傅刘某一商量,两人一拍即合,并为行骗分了工。2013年底,徐某和刘某一起到贵州省遵义市的农村,通过给他人看风水、看宅基、看坟地以及给妇女治疗疾病等行为,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骗取3名受害人财物共计1800元。钱得手后,徐某说赃款是两人共同劳动所得,要平均分配,但师傅刘某认为自己是师傅,付出的劳动多,应该多分。两人因分赃一事谈不拢遂分道扬镳,师傅刘某拿着1800元钱回了邵阳。

  今年5月21日晚上,被告人徐某在街上看到师傅刘某,又想起了去年搞诈骗得来的钱还没分配一事,遂纠集朋友陈某(在逃)来到双清区三角塘附近找到刘某,一起到刘某的家中谈分赃事情。由于在谈判的过程中双方对应分得的钱仍存在分歧,陈某就火了,说要给点颜色给刘某看。徐某就用脚踢了刘某两下,陈某就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对刘某左手砍了一刀。徐某和在场的刘某朋友邹某把陈某拦住,刘某被砍伤之后就吓住了,就说身上有1700元钱先给徐某,徐某拿到钱之后又要刘某把手上的两枚戒指取下给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被告人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在庭审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前述判决。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