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外省农民工团体讨薪

【时间:2014-12-05 15:5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钟成华 周幸)被告湖南中宝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公司)将位于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的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中宝农业科技化养殖场发包给被告长沙市凯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延公司)。被告凯延公司委托被告邹建国(江西人)具体组织人员施工。2012年,被告邹建国从老家共找到18位江西农民工(本案原告)为该养殖场提供劳务,并承诺原告的劳务工资由被告邹建国带领并统一发给原告等人,绝不拖欠。截至2013年,各原告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共计134496元的劳务工资却一直未能得到领取。各原告多次找各被告协商都无果,向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久拖不决的情况下只得向法院起诉。因都是外省农民工,家庭经济又很困难,特请求法律援助。

  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后,领导非常重视这起外省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指派了湖南富强律师事务所杨梅坤律师和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钟成华律师共同承办该案。接受指派后,两名律师立即开展工作,收集相关证据。而要想诉讼成功,首先要有最基本的证据证明18名农民工确实为该养殖场提供了劳务,且该养殖场的发包方是中宝公司,承建方是凯延公司,包工头是邹建国,以及各方之间签订的协议。这些证据各原告方自己是很难搜集与提供的,且原告方全是外省农民工,呆在邵阳食宿等费用太高,综合各方面因素,承办律师秉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让外省农民工安心回家务工,自己承担起案件的所有艰辛与风险。着手后,承办律师先后多次到邵阳市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请求能够通过监督程序解决,但发包方、承建方和包工头却相互推诿,都主张自己的工程款已付清而拒绝支付劳务费。卓有成效的是,在此过程中,承办律师通过到劳动局询问调查、与对方律师协商等方式巧妙搜集了案件的所有相关证据。尔后,律师又以最快的速度立案,希望能在2014年年前开完庭。经过2013年12月第一次开庭、2014年1月第二次开庭、2014年2月三次开庭审理。承办律师出示了所有相关证据,结合《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事实,据理力争,法院终于于2014年2月26日作出判决。被告邹建国在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各原告劳务费共计134496元,被告凯延公司对被告邹建国应履行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供最繁重劳务的农民工一般情况下没有和发包方、承建方、包工头签订任何用工协议,一旦发生拖欠劳务报酬的情形,举证相当困难。尽管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践中仍存在农民工讨薪诉讼难、执行难、成本高的困境。随着农民工讨薪案越来越多,健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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