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意外致伤残 艰辛调解获赔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蒋飞翔 简朵良)“感谢法官,是你们的耐心调解工作,让我这么快就得到了赔偿款!”原告周某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不放。“事情终于了结了,我们心里也轻松了”!被告刘某也如是感慨的说。日前,邵东法院毛荷殿法庭在灵官殿镇大全居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深受双方当事人好评。
2013年5月17日,刘某夫妇雇请周某拆除房屋顶楼上的蓄水池,在施工时,刘某提供的锤子突然从木柄上脱落,导致周某从高处摔到地上受伤。周某受伤后,要求刘某赔偿6000元,但刘某认为周某受伤是其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因此在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后不再愿意赔偿。周某的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致八级伤残,周某遂将赔偿要求提高至10000元。经村委和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0357元。
邵东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在送达传票时电话联系上了被告刘某,经充分沟通,对案情有了深入了解,认为该案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可以先行调解。经过与原、被告双方的多次联系沟通,反复做调解工作,双方对赔偿金额虽有一定分歧但差距正逐步缩小。
为使案件能顺利调解结案,承办法官趁热打铁,邀集双方到刘某所在的大全居委会进行调解。在居委会的配合下,经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充分地说理析法,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一次性赔偿给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6000元,赔偿款当场支付后,双方脸上都露出笑容,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前面那一幕和诣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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