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出售、收购红豆杉 买卖双方均获刑

【时间:2014-11-13 08:5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肖嘉 瞿冠科 周凤鸣)11月11日,霍某等4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何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在城步法院宣判,被告人霍某等5人都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我国已将其列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在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始森林及次生林都有分布,不少地方都有红豆杉的身影,但也不时招来一些“不速之客”。

  2013年春天,霍某等4人分别在广西资源县银竹老山自然资源保护区和城步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明竹老山的山场内发现了野生的红豆杉树,随后4人先后在保护区内采伐了9株红豆杉树蔸,并将9个树蔸以12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何某。案发后,8个南方红豆杉树蔸以及两件用南方红豆杉树蔸雕刻的工艺制品均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回给被害单位,但因此而造成的其余损失却是不可弥补的。

  红豆杉是植物王国里的“天然活化石”,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遗产。近些年来,一些不法之徒四处寻觅,偷偷砍伐红豆杉出售牟利,城步法院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切实保护国家珍稀物种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