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曾良强 杨武)10月20日,当执行人员将11392元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蒲某手中时,蒲某由衷地说,“执行局将该案完满解决,我真诚地感谢城步法院。”
2013年1月28日,蒲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为99252元。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唐某按还款协议约定的金额履行了该协议,但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并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
此后,申请执行人蒲某埋怨唐某不守时,要求法院继续向唐某执行因超时给付产生的利息,唐某则认为蒲某一味求利太不近人情,拒不履行,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并产生了深刻的矛盾。执行人员试图说服申请执行人蒲某,唐某按双方约定的金额支付了货款,非主观原因拖延了时间,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理解和谅解。蒲某不愿让步,几次扬言如果法院未按其要求执行即上网炒作,并大张旗鼓准备四处上访。
面对压力,执行人员没有简单地冻结财产划款了事,而是积极作为,努力争取最好的执行效果。为此,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唐某的工作,指出其缺失诚信、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申请人要求按原法院生效文书执行,于法有据,同时还几次组织和推动蒲某与唐某进行有效的沟通。经过执行人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唐某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全部法定义务,蒲某也拿出诚心,与唐某充分沟通,两人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消解。整个案件的执行,得到了双方的肯定,执行人员积极有为的工作态度与作风,也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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