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恶“碰瓷”栽赃行抢 群众举报团伙覆灭

【时间:2014-10-16 16:5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 ( 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    三亲兄弟与姐夫耍小聪明,纠集另外同伙抱团合演双簧“碰瓷”,自以为手段高明既能捞取钱财又能规避法律制裁,然而他们打错了算盘。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10月16日,公诉机关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隆雪昀、隆雪梧、陈濬、陈珠海、隆雪雯、张拥法6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至2年不等,并皆处罚金,犯罪情节较轻的后2被告人实行缓刑。

  被告人隆雪昀、隆雪梧、陈濬、陈珠海、隆雪雯、张拥法6人均系邵阳市无固定职业社会闲散人员,其中隆雪昀、隆雪梧、隆雪雯是3亲兄弟,陈珠海是其姐夫。一次兄弟仨与姐夫陈珠海聚会,都感叹缺钱用,4人商量着干什么好捞钱。一阵各自出谋划策后,最终商定结伙道路“碰瓷”,随即他们还纠集到同伙陈濬、张拥法、谭筱珐(另案处理),并就实施“碰瓷”捞钱程序进行了各自职责分工。2013年11月19日该团伙首次“出工”,上午8时许在该市火车站乡龙皇加油站附近,扮演“被害人”的谭筱珐对邵东人宁某驾驶的黑色轿车实施“碰瓷”,将宁某车子逼停后迅速坐到副驾驶位,陈珠海等同伙即围住车恐吓宁某:赔8千元医药费了事,不赔就要挨死打。宁被迫拿出2600元给谭,谭收钱后嫌少,见宁手上戴着一金戒指,即提出要金戒指抵赔偿,宁不同意,谭即强行夺取了金戒指。得手后,团伙成员仓惶逃离了犯案现场。

  随后2013年12月的15日、23日、28日及2014年1月21日,尝到甜头的该犯罪团伙先后4次在该市的宝庆东路移动公司前、东大路肿瘤医院旁、中西结合医院附近、资江二桥桥头,对被害车主丁某、陈某、卿某、范某实施“碰瓷”栽赃陷害,以此高危险卑鄙手段或威胁或暴力当场掠取他人钱财。最后一次因正义群众悄悄及时报警,民警迅速出击,该团伙犯罪未遂并相继落网。以借上述“碰瓷”该团伙共计抢劫他人钱财2.2万余元。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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