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法院人性化执行解决贷款纠纷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曾晓文 石东)“借钱还钱,天经地义,早知被法院强制执行,我还不如当初积极还款。”肖某在执行现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2012年1月13日,肖某以其父亲肖某顺位于洞口县的一处房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洞口支行贷款700000元。事后经银行多次催告,肖某在归还贷款利息14期后无钱还贷。经法院审理判决,肖某应向洞口支行偿还贷款本金559278.18元以及从2013年4月13日到贷款结清日的利息、罚息。洞口支行在贷款本息、罚息和诉讼费用范围内可优先受偿肖某抵押的房产。
判决生效后,肖某及其父肖某顺拒不履行义务。经中国银行洞口支行申请,法院对该房产强制执行。经市场评估,房屋拍卖作价650000元,考虑到肖某家中情况困难,洞口法院积极斡旋肖某与洞口支行之间的贷款纠纷,使得洞口支行同意免除肖某的利息。同时执行人员多次到肖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摆事实,说道理,使肖某了解到配合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在得知肖某家里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奶奶时,执行人员没有立即强制执行,而是合理安排一定时间让肖某安顿奶奶和搬离家具。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因肖某父亲对其房中物品放任不管,执行人员便对肖某父亲的东西进行强制搬离,搬离物品统一安置在指定场所,由专人保管,其中一些大型的家具经双方充分协商作价出售。整个执行过程,洞口法院都充分照顾了肖某的需要,人性执行,避免了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也使得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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