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偷鸡摸狗成性 一夜扫荡获刑半年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盛育 向晶)偷鸡摸狗只是小事,算不得犯罪?非也!近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家禽家畜等农产品为标的物的盗窃案,并依法对胡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悉, 被告胡某,男,邵阳县籍,今年已是花甲之年,因平日好吃懒做,养就了小偷小摸的习惯。2014年4月中旬的一天,胡某与李某、杨某(二人均在逃)商量后,竟将手伸至邻县邵东。17日晚23时许,被告人胡某伙同李某、杨某驾驶着微型面包车窜至邵东县仙槎桥镇青山村,由杨某负责开车放哨,李某负责扯麻袋装车,胡某负责踩点进圈抓家禽的方式,乘着夜幕进行“扫荡性”盗窃,三人先后进入被害人黄某家盗走6只鸡;进入被害人唐某家盗走11只鸡;进入被害人阳某家盗走4只鸭,1只鹅,12只鸡;进入被害人曾某家盗走3只鸡;进入被害人陈某家盗走3只鸡。而后正当胡某偷得兴起,准备潜入罗某家盗窃家禽时,被罗某家发现并被抓获,李某、杨某见惊动了村民后弃车而逃,当地村民当场缴获了被盗窃的40只鸡鸭鹅。经鉴定,被盗标的物价值445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胡某在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分析得出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时间多选在深夜或凌晨人们沉睡时,地点多选在农村及郊区,着手行窃前往往案犯提前踩点,赃物均为家禽家畜等农产品,虽不值钱但以“蚂蚁搬家”式手法敛财则会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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