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法院高效调解一宗涉死亡交通事故案

肇事方一次性赔偿60万元 受害人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

【时间:2014-09-24 11:1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哲博)日前,邵阳市大祥区法院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中心快速高效调解一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肇事方一次性将60万元的赔偿款支付完毕,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受害人家属向法院送来感谢信。

  2014年8月底的一天,王某某驾驶湘EB0140号中型客车沿戴家路自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戴家路菜场地段将路边推三轮车的行人阮某撞到,造成阮某当场死亡,王某某被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组织数十人到被告所在单位闹事、堵车,严重干扰了交通秩序。

  大祥区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中心迅速介入,一边对死者家属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对其丧失亲人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也向其释明了诉求必须合法合理,并引导双方到诉调中心进行调解,使交通秩序恢复正常。一边通知保险公司参与事故处理,要求其尽快就本次死亡事故的赔偿金额计算理赔,并及时报省公司审批。

  刚进行调解时,死者家属要求肇事方在保险公司理赔41万元的基础上再另行赔偿40万补偿金,而肇事方则认为对方要求过高,只能在保险公司理赔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补偿,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且死者家属情绪越发激动。为此,法官及时调整思路,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首先就该事故的赔偿数额向死者家属进行了详细计算,就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及数额进行了释明,使家属心中有数,然后再做肇事方及所在单位工作,就一次性补偿受害人家属补偿金的问题帮助其分析利弊,做到合理有据。经多轮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肇事方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60万元,死者家属对肇事方的过错表示刑事谅解。

  据统计,自今年3月底大祥法院与大祥交警大队联合成立大祥区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中心以来,已成功调解涉当事人死亡案件11宗,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450万元,且全部赔偿到位,无一信访上访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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