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法院情暖“钉子户” 拆迁案办成和谐案

【时间:2014-09-19 13:2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蒋建勇)2014年9月15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随着挖掘机的轰隆声,被人称为“钉子户”的李某的房屋被和谐拆迁。至此,邵阳学院第一期扩建项目拆迁工作历时10余年终于全部完成。

  邵阳学院扩建项目是湖南省重点工程项目,邵阳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非常重视。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自2004年8月启动,共需拆迁125户126栋民房,其中125栋民房已在2008年拆除,唯有李某1户1栋房屋一直没有达成拆迁协议而未能拆除,拆迁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经协调未果,依法作出了强制腾房行政处理决定。

  2013年8月29日,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向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腾空并拆除李某的涉案房屋。法院受理后,该院行政庭第一时间组织国土资源局、邵阳市学院路街道办指挥部和李某及其家属进行了沟通协调,针对争议的焦点,耐心细致地向被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说服疏导工作,并就其最关心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进行解释和说明。经多次协调疏导终于在2013年9月12日达成和解拆迁协议。然而协议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协议未能全面履行,李某又不同意拆除房屋,拆迁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考虑到此案久拖不决将严重影响邵阳学院扩建工程建设进程,大祥区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多方协调,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商谈。李某态度强硬,非常不配合,但行政庭法官没有丝毫埋怨,而是多次上门上户实地勘查,将李某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记录在案,并将其合理的诉求转达给相关部门并合理可行的建议,积极为其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李某及其家人提出的一系列不合理的要求,对其讲明形势,分析利弊,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院以及政府都是为了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而在不断地努力。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李某及其家人态度渐渐有了明显转变,李某同意继续履行原协议。2014年9月15日,涉案房屋顺利拆除,实现了和谐拆迁、阳光拆迁。李某的房屋拆迁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协调处理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对保障邵阳学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的加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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