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童坠入仓库地下室受伤死亡 洞口法院促和解

【时间:2014-09-15 09:3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石东 曾晓文)“爸爸,爸爸,我们要去哪里啊?”2013年的一首《爸爸去哪里》曾经风靡大江南北,可是洞口的李某怕是再也不想听到这首歌了。

  2012年7月,李某三岁的女儿东东(化名)和她的奶奶在洞口县粮食局原石江粮食站废弃的原储粮仓库玩耍时,从被稻草遮掩的输粮孔坠入仓库地下室受伤死亡。经医院诊断,东东是特重型颅脑损伤引起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东东家人悲痛欲绝,故向法院起诉洞口县粮食局和谢某,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被告谢某承担279836.4元,被告洞口县粮食局赔偿46639.4元。判决生效之后,洞口县粮食局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是谢某始终采取消极态度,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洞口法院执行立案后,迅速查明谢某系湖南某公司的股东以及法人代表,公司认缴注册资本440万元。经多方努力,法院找到谢某,向他说明不赔偿的法律责任,在看到谢某不为所动时,承办法官了解到谢某有一个女儿,于是便开始以一个幼小生命逝去是对她的家人、她的亲朋好友的一次严重打击,一个幼小生命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对谢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谢某在法官的劝说下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和李某达成自愿和解协议。协议内容:谢某分两次向李某支付134200,李某自愿放弃余下金额145636.4元。最终,李某与谢某以134200元的和解金额为一个意外去世的小生命作了一个特别的哀悼,也算是对李某另一种简单的安慰,尽管那个叫爸爸的小女孩再也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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