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谢楚珍 程赟)夫妻俩为牟取暴利,撇下6岁的儿子不顾,竟然铤而走险,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近日,被邵东县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温某夫妻二人双双获刑,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为赚取“大钱”,2014年3月底,被告人李某以每克500元的价格购得海洛因100克,又以4元每支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得地西泮注射液4820支放在自己家中,交由温某进行分包及贩卖。2014年3月至4月,李某、温某多次以海洛因每克600元、地西泮注射液每支10元的价格对所购毒品进行贩卖以谋取暴利,二人被抓获时,民警在其家中缴获海洛因75.56克,地西泮注射液4320支。
据悉,被告人李某、温某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系事实上的夫妻。如今,他们二人双双获刑,留下6岁的幼子无人照料,家中年迈多病的老人不得不挑起抚养的担子。虽然政府和社会也会给予孩子一定的帮扶,但在成长道路上,缺少了父母的关爱,不能不说是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
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