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法院加强学习省高院通报精神 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时间:2014-08-15 15:4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建波)8月13日,新邵县法院的司法警察刚还押被告人至看守所,还未来得及放下手中的提押票,又迅速在警队会议室里召开了警务会议,学习了省高院下发的《全省法院警务保障和机关安保工作督查情况通报》。院党组成员、主管法警队工作的副院长申晓强出席并主持会议,他指出,我院审判工作的日益繁重,使得各类型案件对法警的使用频率和使用广度也是急剧增加,院党组根据当前警务保障工作的迫切需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和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为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能创造有利条件。会上,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了省高院下发的通报精神,认真反思和整改。申副院长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法警大队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个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既要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又必须具备扎实过硬的身体素质和严明的工作纪律,计划在8月底至9月初组织一次以安全检查、射击为重点科目的警务训练,切实做到法律业务与警务技能并重。

  第二提高司法警察的执法意识。从思想上摈弃以往的陈旧观念,确立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工作重点上实现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全面营造法庭庄严氛围的转变,切实将司法警察的工作提升到更高的层面。

  第三队伍建设与安全防范工作有机结合。对照省高院通报中对于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暴露的工作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将加大对安检、值庭、押解、看管等任务的督查力度,对司法警务工作和司法警察职能履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规范,把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与安全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规范职能履行落到实处。

  第四强化庭审的警务保障水平。高度重视刑事审判保障工作,坚决贯彻押解时按要求警力配备,按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配备好安全防范措施。逐个落实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法庭、被告人通道、羁押室等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每月一查”的机关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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