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斗牛”“出老千”被抓现行 非法拘禁诈骗九人获刑

【时间:2014-08-14 10:4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熊碧艳 刘满平)8月13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何某等九被告人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一案,九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甲自2012年9月开始在邵阳市北塔区某茶馆与被告人何某、雷甲、伍某、雷乙、雷丙、陈乙、杨某等人用扑克“斗牛”赌博。10月,陈某在“斗牛”中利用专用的作弊工具“出老千”,骗得何某等人12000余元。10月12日24时许,陈某在与杨某等人“斗牛”时,再次用手机、耳机“出老千”,被何某发现。

  何某等人与陈某发生争吵,并不许陈某及其男友李某离开茶馆,被害人李某手拿凳子向闻讯赶来的被告人陈丙(何某男友)、陈乙、雷甲、雷乙等人挥舞,并砸到陈丙头部,陈丙等人对李某实施殴打,要陈甲退钱,陈甲不从,何某就拿着陈甲的包。之后,陈丙的朋友提出将陈甲、李某带出去处理,陈丙、何某等人强行将李某、陈甲推上车,驾车将二人带至邵阳市北塔区新滩镇市园林花卉研究所园林盆景处山上,要二人跪下,陈丙、何某等人对二人进行殴打,要陈甲退钱,陈甲同意用卡到银行取钱。何某将陈甲包内的3000元拿了后,将包还给陈甲。雷甲、陈丙等人带陈甲来到银行,用陈甲的卡在ATM机上取款2万元,雷甲、陈丙各分得1万元。然后雷甲、陈丙与其他被告人等一起将李某、陈甲带回茶馆。未分到钱的伍某继续要陈甲退钱,并将陈甲包内的一条金项链拿着,陈甲同意将卡上的余额8000元给伍某,伍某、陈乙带陈甲来到银行,将其卡上的8000元转账至伍某的银行卡上,然后带陈甲返回茶馆,伍某将金项链退还给陈甲,伍某分得5000元,陈乙分得3000元。未分到钱的杨某、雷丙继续要陈甲退钱,并将陈甲带到银行,用其卡在ATM机上取款6000元,杨某、雷丙各分得2500元,何甲(雷乙之妻)分得1000元。至次日凌晨四时许,陈甲、李某被放回家。经司法鉴定,二人均多处软组织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雷丙、伍某、陈丙、何某分别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公安机关追缴何某18000元,雷甲9900元、伍某5000元、杨某、雷丙各2500元、陈乙3000元、雷乙1000元。被害人李某、陈甲与被告人何某等八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八被告人共同赔偿李某医药费用等经济损失13000元,并赔礼道歉,取得了李某、陈甲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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