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法院首次依职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瑶)7月28日,从邵东法院获悉,7月中旬该院在审理被告人金某贩卖毒品一案中依职权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是邵东法院自《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颁布以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首次在实践中依职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该案在庭审调查阶段,被告人金某指出他在被抓获的当天,办案民警在讯问他时有将他双手反拷往后拉的刑讯逼供行为。本案的合议庭即可进行口头评议,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被告人贩卖毒品案出具了情况说明,入所体检表等多项证据材料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了证明,且最后被告人自己也承认办案民警没有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经审理,确认不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全案证据经举证质证,被告人均无异议,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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