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拿枪支换麻古、抵欠债获刑

【时间:2014-07-03 10:4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岳如飞 刘满平)三男子视枪支如“小菜”,可以随意拿来交换毒品、折抵欠债,他们把法律视为儿戏,也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6月25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被告人艾某、刘某、谢某非法买卖枪支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六个月。

  2010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艾某在邵阳市火车南站附近的租赁房内,以一支仿“64式”自制手枪和二颗子弹从胡某手中换得毒品麻古200粒,胡获得该枪后,用获得的二颗子弹试枪。同年11月下旬,胡将该枪交给肖某。一周后,肖和被告人谢某在邵阳市北塔区吃夜宵时,将该枪交给谢,谢将枪藏在其新邵县新田铺镇牌楼边村家中卧室的床垫下。2012年9月6日晚,谢要李某到其新邵的家中将所藏嫌疑仿“64式”自制枪上缴公安机关。经鉴定:该嫌疑仿“64式”自制手枪为枪支。

  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艾某因欠孙某2600元被孙追债。被告人刘某陪同孙到邵阳市北塔区江北大市场38栋附近,孙独自到艾家中,艾用一把自制单管猎枪抵债。孙得到该枪后,要刘尽快将该枪处理。同年3月份,刘和周某(另案处理)聊天,提出想购买一把单管猎枪打鸟,刘便介绍、陪同周到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乡樟木村孙的家中,周以1800元的价格从孙处购买该单管猎枪。2012年12月14日,周到公安机关上缴嫌疑自制单管猎枪。经鉴定:该嫌疑枪支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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