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法院加强禁毒宣传 集中宣判三起涉毒案

【时间:2014-06-26 16:1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 “毒品真是害人害己啊,我们一定要教育子女远离毒品、珍爱生命。”6月26日,双清法院对三起涉毒案进行集中宣判,听完庭审的社区居民刘阿姨当庭表示。

   毒品是社会的肿瘤,瘾君子是社会的绊脚石。损害身体健康瘦骨嶙峋,行尸走肉卧床病夫,麻痹神经生命旦夕,丧尽良心人见唾骂。近年来,双清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对毒品犯罪中的累犯、再犯等人身危险大、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予以从重打击,对毒品犯罪一律判处实刑。同时不断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并参与到禁毒的行列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毒品、宣传毒品危害、打击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围。6月26日,双清法院对三起涉毒案件的3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人大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群众代表近四十人到场旁听。

  80后女青年姚某共六次分别以每次5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0.05克毒品,被双清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第二起案件是被告陆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2013年10月下旬,接群众匿名举报,公安干警在邵阳市大汉步行街一宾馆现场缴获被告人陆某持有的两大包白色晶状物品,经检验和称重,共计52克毒品。经双清法院公开审理,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第三名被告郑某与吸毒人员交易时当场抓获,并从郑某处搜出毒品约17克。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郑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宣判后,双清法院刑庭庭长魏永耀结合该院近年来受理涉毒案件数量、特点等,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毒品的基本知识、危害、防范以及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毒、拒毒意识,不要轻易涉足治安复杂场所,要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自觉做到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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